存款被挪用,储户又成大冤种
作者 | 燕大无信不立,无诚不久。存款放到银行,银行是最应该讲信用且无条件履行信用的机构。但这几年屡屡出现存款“不翼而飞”,动不动就是储户的错,完全想不起来还有信用二字。之前冲到热搜第一的“243万存款被挪用,银行拒赔”,今天还是想简单聊聊,再顶一顶。天下大事往往都是小事,这种个人小事其实才是大事。我找了下,发现有些相关文章竟然已经消失,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,常规新闻还在。捋一下事件发生经过。2008年,经中间人介绍,邮储南京江宁支行行长时某宁为完成任务,上门到李家拉存款。那时候拉存款也有上门服务,就像《人民的民义》里,达康书记离婚也能让民政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一样,只有你想不到,没有办不到。李某和亲戚将135万存入三张存折,往后几年也陆陆续续存入,到期就将本息一起继续转存,存折、回执、凭证三样打印盖章之后再交给李某一家。就这样到2018年12月,3本存折余额共计243万多元,但是准备用钱时却发现钱没了。报警之后发现,存折上除了第一笔135万信息是真的,其余存取记录全部为假。涉及到刑事犯罪,必然要查个水落石出。判决书显示在2008年到2018年3月期间,行长时某宁制作假的存折交易流水,先后多次挪用李某几人的存款共243.01万元,后时某宁被判2年3个月,并责令其退赔邮储江宁支行243.01万元。其实到这一步就已很明确,公安和检察院把事实查的一清二楚,罪犯时某宁也判了,时某宁应该把243万余退赔给银行。至于李某家的存款,按正常思路,不论邮储江宁支行与时某宁之间怎么扯,银行都应该把存款给到李某。因为李某一家将存款存到银行了,至于怎么“丢”的那是银行和时某宁的事!但这种理所当然对一些人来说却是要扛责任的,现在看来时某宁未将243万退赔给银行,这就意味着银行要自掏腰包243万还给李某。一旦涉及到钱和责任,能甩锅的往往第一时间甩锅,至于“信用”二字早被银行某些人扔到垃圾桶。邮储江宁支行竟然还认为法院对时某宁的判决不准,申请检察机关抗诉,说白了就是要推翻刑事判决。为的是什么?就是拖,就是不想给储户这243万块钱。银行的心理很明确,能拖就拖,不行你就告,告赢了我再上诉,耗呗。事情看来还真就是这么干的,李某起诉银行还钱,一审法院也判定邮储江宁支行返还储户存款。因为根据《商业银行法》规定,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。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贪污、挪用、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,储户在将资金存到银行时,本身就是在与银行签订储蓄合同。银行在收取和保管存款时,应当以高度的诚信义务和谨慎义务履行自己的职责。刑事官司判了,民事诉讼也判了,一般来说到这种地步就可以结束了,银行也有理由把钱给储户,拿到判决书也可以向分行或者总行交差了。但是很无耻,就算到这一步仍然不想把钱给储户。邮储江宁支行不服一审判决,提起上诉,2022年5月南京中院撤销一审判决,发回重审。到这里其实我也很纳闷,明明刑事判决已经一清二楚,一审也没有特别漏洞,为什么还要发回重审。这之后就是来回扯皮了,银行认为一审有误不愿意赔,一直拖,重审经历了6次庭前会议、调解和合议开庭。说实话,这么耗的话,完全能把一个家庭耗到油尽灯枯。为什么?因为银行有律师团队,甚至可以轮番上阵,反正拿钱干活是本职工作,哪怕花钱雇外聘律师也是银行出钱。而李某一家呢,只能自己想方设法与这些背靠大财主且职业的团队去拼精力、拼耐心、拼钱,甚至拼谁命长!从2018年开始,扯皮四年多,银行认为其与李某不构成储蓄合同关系,系委托时某宁处理,且 长期不查寻也不符合常理, 储户自身存在过错,同时时与李是 通过中间人介绍的, 中间人也应承担主要责任。这些理由果然很有冷血资本的做派,黑的都能说成白的。查不查账户是个人自由也能成为证据了?!给你银行行长介绍个储户,存款被挪用,介绍人还得负责?!这都是什么狗屁道理!银行的内控和风控制度上有漏洞,关储户什么事?!如果这都行的话,那我贷款两千万,被骗子骗了,我说银行没尽到提醒义务,是不是我就不用还了?!刑事判决都一清二楚认定了,竟然到民事上还在狡辩,毫无信用可言!截至1月17号开庭,银行只肯赔120万,即存款的一半,李某等当然没法接受存款如此被坑。至此,此事仍然没有更多进展。四年时间,多次判决,各种扯皮,银行明显使用拖字诀,拖到储户家里老人陆续离世,难道还想拖到客户全家嗝屁?!从李某一家人的经历看,这是典型的普通人面对店大欺客的无奈。时某宁蹲了两年3个月,光是挪走李某一家的存款就有243万余,其他资金据说有几千万,好家伙,相当于蹲一年就能至少赚了一百多万。这么一算,这牢饭吃的简直是躺赢。时某不用还钱,银行店大欺客拖着,最倒霉的莫过于储户。回顾整件事,法律层面不够确切存争议,关键是银行信用几近缺失,银行责任更是几乎没有尽到。光天天喊口号讲信用、讲责任,到头来屁的用没有。类似案例何其多,信用就是这么一点点被耗光的,公信力也是这么一点点被破坏的。银保监被撤销,金融精英论被破除,现在再看,不是没道理的!能指示支行一直拖着扯皮的一定是金融精英,而案子经过四年且刑事判定仍未解决,作为监管机构,当地银保监又在干什么?!但凡他们讲点信用、讲点责任心,都不至于把储户当大冤种!PS: 有很多老读者反馈说收不到更新的文章,这是因为微信改变了推送规则,没有设置星标就无法第一时间看到;为了让大家及时看到我们的更新,恳请大家动动小手,点击标题下的蓝字【燕财局】,然后按下面的动图进行设置。 愿时光不老,我们不散。-End -希望和你一起共鸣!@关注和转发,就是最大的支持@为防失联,请添加作者微信:weixin-queen2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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